各教学院:
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劳动教育工作要求,确保年度绩效考核有序进行,现就劳动教育相关考核工作提醒如下。请各学院对照考核指标,提前梳理本年度劳动教育工作情况,做好相关工作安排。
绩效考核内容与分值说明
本年度劳动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分值为3分,请重点关注以下方面:
1、新闻宣传(最高0.5分):在学校“大学生劳动教育网”发布新闻,每条0.1分
2、承办活动(最高1.5分):承办校级劳动教育专项活动或学校“劳动教育月”“劳动实践周”中的单项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,每项得0.5分。
3、基地建设与专项活动参与(最高1分):参与劳动教育中心直属实践基地建设或专项活动,根据参与程度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,每项得0.5分。
4、自主举办活动(最高1.5分):独立举办劳动教育主题活动(含创建劳动教育基地等)并提供新闻佐证资料,每次0.3分。
5、科研成果与竞赛获奖(最高1分):学院教师申报劳动教育科研课题立项、在知网收录的公开学术期刊发表劳动教育主题论文、在各级各类劳动教育主题竞赛活动中获奖,每项根据成果等级可得0.3-0.5分。
二、所需材料建议
为确保材料完整规范,建议各学院提前对以下材料进行梳理归档:
1、过程记录材料:活动方案、照片、总结报告等,要求能反映活动组织过程及学生参与情况。
2、成果证明材料:科研成果需提供立项通知书、期刊封面目录页、论文首页等;竞赛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。
3、宣传报道材料:在学校“大学生劳动教育网”等平台发布的新闻链接及截图。
4、组织管理材料: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、工作小组名单等。
本次通知仅为提醒,旨在帮助各学院做好有序准备。
劳动教育中心
2025年10月13日